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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4-09-11 18:50:51

大义凛然 连载中

大义凛然

作者:我本拙计分类:穿越主角:张三丰,于世荣

《大义凛然》中主角张三丰于世荣可以说是大家都喜欢的人物,作者我本拙计真的太会了,所描绘的人物性格真的很好,叫人喜欢,下面是小说内容介绍:一觉醒来,穿越张三丰。爱徒惨死,徒孙被抓!张三丰轻叹:“翠山,糊涂,谁是正道,谁是魔道,还不是为师说的算!”说罢,张三丰冲五大派拱手一礼,幽幽道:“贫道张三丰,还请诸位务必全力以赴——死!”...展开

精彩章节试读:

变故来的十分突兀。

张三丰没有恐慌,毕竟是穿越过一次的人,十分冷静地打量着这个陌生的环境。

这是一个有点虚无的空间,四周白茫茫的一片,不是雾气,也不是光,周围没有半点声息,无比的寂静,寂静到能听见自己的心跳。

在空间的中央,有一颗三尺小树。

这小树竟然奇特,没有根须,而是和人一样长着两条腿。

感知到张三丰的到来,这小树轻轻颤动,似乎见到了久违的亲人。

张三丰透过空间,看到了自己,随着心跳搏动,浑身上下,每一个毛孔的颤动,每一滴血液在毛细血管里流动。

这是我的精神世界?

张三丰有了明悟。

道家有云,闲来颂黄庭。

黄庭之中有内景!

黄庭指的是人体中五神居住之地。也就是人的精神所在之地。

佛家也有类似的说法,一沙一世界,人体中自然也有小世界存在。

感知内景天地,是修行中极致的体现。

修行有天上一天,地上一年的说法,所谓天上,就是指精神世界。陈传老祖一梦数百年,同样也是在内景天地之中。六祖慧能,从未识文断字,却一朝悟道,便是在内景天地之中,一夜当数年,超越神秀。

在精神世界中一年,可能外面只过去了一天,甚至更短。

自古以来,能进入内景天地的人,达摩,慧能,陈传老祖等等……无不是开宗立派,一代宗师。

张三丰开创武当,作为天下第一张真人,如今才真正称得上是堪比先贤。

“佛祖悟道有菩提树,我有无根树,岂不是堪比佛祖了?”

张三丰有些激动,但很快就冷静下来,开始修行,演练武学。

他穿越而来,继承了一身实力,但是说到底,还没有百分百融会贯通。

此行前去少林,高手众多,不光有三渡,谁知道少林还有没有扫地僧一样的人物?

此刻进入内景地,正好有充足的时间,修行武道。

然后他开始演练武功。

从最基础的罗汉拳开始,这是他少年时在少林学的基础拳法,数十年未曾修炼,也并未忘记,早已炉火纯青。

在内景地中,他的灵魂感知远超外界十倍不止。张三丰投入其中,几乎是瞬间就有了新的感悟。

罗汉拳,作为少林基础拳法,被少林无数人修炼改良,早就达到了圆满,改无可改的地步。可在张三丰手里,依然得到了提升,任何一点瑕疵都会被合理的纠正。拳法大开大合,周身气势宛如真的化作了一尊金刚罗汉。

在这个过程中,周围白茫茫的空间中,似乎有一点点淡薄的星光被无根树接引而下,不光让张三丰的精神越发熠熠,甚至有部分融入他的身体之中,让血肉都变得欢呼雀跃起来。

张三丰的精神虽然在演练武学,但依然可以清楚的感知身体的每一寸变化。

这些星光是什么?天地灵气?

张三丰心中隐隐有了猜测。

旋即他换了一种武功,武当剑法。虽然没有实物,但以指代剑,丝毫不差。

旋即是拳法,掌法,轻功梯云纵。

都不消片刻,便融会贯通。

所有武功融合在一起,张三丰浑身气息内敛,开始慢慢悠悠,打起了太极。

张三丰修炼八十多年,所有武功融会贯通后,便打算开创一门前所未有的武功,便是太极。

太极这门武功,他已经研究了十几年,但是还没有彻底完善。

原著中,也是直到十年后才彻底完善,在张敏攻打武当山的时候,传授给了张无忌。

可现在,张三丰感知超凡,远超平时十倍,对太极的感悟也如水到渠成,各种武功招式,信手拈来,融为一体。

在内景天地中,他的修炼速度,比外面快十倍不止。

也不知过了多久,可能是几个月,也可能是一年。

终于张三丰感觉到有些疲惫了,他心中清楚,时间到了。

内景地虽然是人体内天地,但也不可能无限制的停驻,这和人的修为,精神力有关。陈传老祖能停留百年,不亚于陆地神仙。

轰!

终于,在最后时刻,张三丰双拳猛地一震,周围被无根树接引而下的天地元气也随着他的袖袍化作阴阳两股,而后猛地冲入了他的体内。

下一刻,现实中张三丰睁开了双眼,双目黑白如两条阴阳鱼一般,在黑夜之中熠熠生辉。

太极——成!

张三丰眼中兴奋之色难以遮掩,没想到自己竟然能进入传说中的内景天地,不但感知,悟性提升十倍不止,连修炼速度,也能一日千里。

这么一小会儿的功夫,竟然把原本还需要十年的太极拳彻底完善。

原著中的张三丰可没有这个能力,看来还是自己穿越而来,灵魂强大后带来的好处。

忽的,他耳边传来一声惨叫。

楼下紧接着,便是一片乒乒乓乓砸东西的声音。同时还有哀嚎声和惨叫声,在这夜晚显得格外刺耳。

眼见好不容易睡着的张无忌又要惊醒,张三丰皱起眉头出了房间。

客栈大堂此时是狼藉一片,一群穿着皮甲的兵痞,挎着弯刀,骂骂咧咧的道:“爷爷们辛辛苦苦去剿匪,回来竟然没饭吃?赶紧把最好的酒都送上来,还有我刚刚看到后面关着两头毛驴,宰一头给爷爷们下酒,另一头等会带走。”

“大人,这可不行啊,那毛驴是别的客人……”

小二话没说完,就挨了一鞭子。

啪——

脸上剌开一道血淋淋的口子,半扇脸瞬间就浮肿起来。

“爷爷看上就是爷爷的,再废话,连你也宰了下酒。”为首的是一个满脸络腮胡,带着金瓜皮帽的鞑子。

“大哥,好久没吃两脚羊,不如把他宰了……”旁边几人兴奋的舔了舔猩红的舌头,眸子里尽是贪婪和嗜血。

“宰了他,下次你来给我下酒煮肉?”络腮胡鞑子哼道,“你想吃两脚羊,刚刚屠了那个村子,为什么不抓几只?”

“那些打鱼的,干瘦得跟枯柴一样,吃他们我都嫌塞牙。”

“那倒也是。你要想吃两脚羊,明天咱们把这些脑袋当逆贼乱匪交上去,领了赏钱,去买几只便是。”说着,鞑子拍了拍腰间,可以看到,几人的腰间,挂满了血淋淋的人头。道:“你们都不懂吃,要我说,两脚羊还是十岁以下,味道最鲜美!”

两脚羊!

吃人!

张三丰目光如刀子般锐利,杀意喷薄而出。

霎那间,整个客栈的气温降到了冰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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