宋宣之像是一只小松鼠一样跳了进来,迫不及待地伸手拿起了一张春卷皮,哪怕是垂涎得眼珠子都粘到春卷上了,却还是先认认真真地包好了几只春卷,放到了云芍药的碗里:“云姐姐,你吃。”
“谢谢。”云芍药冲他微微一笑。
宋宣之立刻红了脸,低着头开始闷头闷脑地吃了起来,不敢再抬头看她了。
云姐姐真的好漂亮啊,难怪云罗村的那个鳏夫肯花三十两银子的高价买她,不过,那个逼死了三个媳妇的鳏夫实在是太坏了,他一定要快快长大,保护云姐姐!
而宋墨之在外人的印象中,一直是一个比较矜持的人,可家里一贫如洗多年,从来不敢去吃村里的宴席,因为没钱回请,所以这些年来他真没吃过什么好东西。
如今,一尝到如此美妙的滋味,他的矜持都有些端不住了。
他本以为自己只吃三个春卷,就能忍住口腹之欲,没想到,一连吃了十二个春卷,他才意犹未尽地收了手。
而小四更夸张,一个人就吃了十五只春卷,他双颊鼓鼓地,看起来尤为可爱。
“太好吃了!蔬菜好吃,腊肉更好吃!我只有过年才能吃一次腊肉,大哥说野味的肉是要留着卖钱的......”小四满足地含糊道。
“吃饱了吗?”云芍药笑着伸手摸了摸他的头。
他顿时像是含羞草一样,头低得快到胸前了。
“吃......”他刚想说吃得不太饱,就想起了被隔离在山洞里的三哥,立刻转口说道,“吃得很饱,谢谢云姐姐。”
“既然你们都吃饱了,我也就该走了,”云芍药站了起来,朝他们行了一个礼,“谢谢你们的救命之恩,你们给我请大夫的钱,我一定会还给你们的。救命之恩大于天,他日,我必然百倍还之。”
窗边的宋墨之如同一幅雅致的工笔画,赏心悦目。
他的唇边依然带着温和的微笑,雾蒙蒙的灰蓝色眼睛犹如清晨的湖水。
可他心底却在暗想,百倍还之?你回去之后,自身难保,你怎么还?
这姑娘说话未免太狂妄了。
“云姐姐,你不要走......”宋宣之依依不舍地说道。
“小四,该给你三哥送饭了。”宋墨之淡淡地说道。
宋宣之想起染了传尸的三哥,脸色顿时有些发白,是啊,宋家的日子这么苦,哪能将云姐姐留下呢?
“云姐姐,我舍不得你。”宋宣之又红了眼眶。
“又不是生离死别,你要是想我了,就来云罗村看我啊,总共也就十来里路。”云芍药也很喜欢这个可爱的孩子。
主要是这孩子颜值太高了!
“那我送你吧,顺带去给三哥送饭。”宋宣之很懂事地站了起来,拿出了一个小篮子,然后,包好了十五只春卷放进了篮子里,又把蘸水给捎上了。
就在他们要出门的时候,犹豫了片刻的宋墨之说道:“云姑娘,请等一下。”
“怎么了?”
“小四,拿一根稻草给云姑娘丈量一下脚长。”她要是穿着一双男人的鞋子回了云罗村,只怕会更难堪。
这时代,女子的脚是能给丈夫看。
她当初跳水的时候,脱了鞋子。
大哥救她的时候,脱下了外套裹住了她的双脚,将她给背了回来。
若是她回了云罗村,等待着她的将会是风霜刀剑一样的流言蜚语,村民们都会说她拖鞋跳河被救了,失去了清白。
若是她穿着草鞋回去,尚且能留一分尊严,若是她穿着大哥的鞋回去了,村民们只会骂得更难听。